网络代码知识产权认证协议

版本:v1.0 | 生效日期:认证即日

一、协议主体

本协议由「权利人」(提交认证的一方)与「网络代码知识产权认证平台」(下称「平台」)共同缔结。权利人提交认证申请,即视为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。

二、认证服务内容

平台为权利人提交的网络代码、网页及关联文件提供以下服务:

三、权利人声明与保证

四、保密与信息展示

为保护权利人隐私,平台在对外展示(含悬浮认证组件、验证页)时,对证件号码进行脱敏处理——仅保留后四位,其余以 * 号替代。权利人名称、作品名称、认证编码、认证即日等信息将对外公开,用于确权公示。

五、时间戳的效力与限制

「认证即日」反映平台接收到内容的服务器时间,可作为内容在先公开的参考证据,但不等同于司法意义上的著作权登记。如权利人主张更强法律效力,应另行办理法定著作权登记。

六、免责条款

七、协议变更

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需要调整本协议。重大变更将以合理方式公示,持续使用服务视为接受变更。

八、其他

本协议未尽事宜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勾选同意本协议即代表你已充分知悉并自愿受本协议约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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